2014-08-20 11:01:26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2014年云南昭通大关县县城学校补充教师择优选调45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三、选调程序、方式
(一)大关一中、翠华镇中学所需高中教师岗位:
因高中教育的特殊性和艰巨性。因此,高中教师按两种方式选调。
1、首选,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需岗位学科一致,符合选调条件,所任教学科2013学年教学业绩高于全县同级同科平均分,按照教师2013学年教学业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根据岗位需求人数,依次从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相应学科的教师中选用。如选调的各岗位最后一名出现教学业绩相同,以教师2014年春季学期的教学业绩高者作为选调对象。如教学业绩仍然相同,按获奖加分、教龄加分、学校类别加分的顺序来确定选调对象,在加分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出现分数相差,就以该环节得分高的教师作为选调对象。
2、次选,如首选不能满足所需岗位数,按现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所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符合选调条件,按照教师2013学年教学业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根据岗位需求人数(减除第一批选调的各岗位人数),依次从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相应学科排名第一的教师中选用,如九级级第一名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从八年级排名第一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中选调,以此类推,第一轮选调结束,如所需岗位仍有空缺,又依次从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相应学科且符合选调条件的第二名的教师中选调,以此类推。如各岗位选调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按照以上方式进行加分选调。
(二)大关一中、翠华镇中学初中教师岗位: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或现所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按照教师2013学年教学业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根据各学科所需岗位人数,依次从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相应学科排名第一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中选调,如九年级第一名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从八年级排名第一名中选调,以此类推,第一轮选调结束,如所需岗位仍有空缺,又依次从九年级、八年级、七年级相应学科排名第二且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中选调,以此类推。如岗位选调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按照选调高中教师的方式进行加分选调。
(三)大关一中所需财务岗位:在全县各乡镇中学现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中选调,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应是财会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选调对象人数超过所需岗位人数,按获奖加分、工龄加分、学校类别加分的顺序来确定选调对象,在加分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出现分数相差,就以该环节得分高的教师作为选调对象。
(四)笔山小学、翠华镇完小、翠华镇联合小学所需教师岗位:
根据岗位所需人数,按年级和学科需求,在全县相对应的年级和学科的任教教师中,按照教师2013学年教学业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如选调的同岗位、同学科最后一名出现教学业绩相同,以教师2014年春季学期的教学业绩高的作为选调对象。如教学业绩仍然相同,按获奖加分、教龄加分、乡镇类别加分的顺序来确定选调人选,在加分过程中,不论在任何环节出现分数相差,就以该环节得分高的教师作为选调对象。
四、政策加分
1、获奖加分:以2010年(以落款时间)以来的获奖(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多人获奖分别计算)进行加分:1、获得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分别加5、4、3、2分;获得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6、5、4、3分;获得国家、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举行的课堂教学竞赛、教研奖的,分别加10(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8(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6(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4分(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加分以年度为单位(以落款时间为准),同类奖只加一次,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加分。
2、教龄加分:教龄每满一年加0.5分。
3、乡镇类别加分(学校类别):按照教育局对全县各乡镇类别、各中学类别的划分,对在乡镇二类、三类、四类工作的教师和在中学二类、三类工作的教师分别加1分、2分、3分和1分、2分。
如选调的教师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从对应年级、对应学科的任教教师中,按照教学业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选调公示。
初选结束,报领导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不同媒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按通知要求到新学校上班。所选调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对教师工作表现及教学业绩进行考核,教学业绩受惩或师德师风达不到要求者,退回原单位,考察考核合格者,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保障
为保证本次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选调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县教育局成立专项领导组,确保整个选调程序严密、规范、有序,保证整个选调工作的公正、透明。
七、纪律要求
(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二)凡已被调配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视为放弃,按方案规定进行递补。
八、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大关县教育局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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