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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遴选6名公务员公告

2020-09-02 14:33:03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发布:2020年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遴选6名公务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结构,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曲办字[2017]43号)精神,结合市检察院工作实际,经研究,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6名公务员(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二、遴选范围、岗位和人数

(一)遴选范围:云南省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不含中央驻滇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6名(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层次职级)。

具体职位及条件要求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2020年8月31日)。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9.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履职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在市检察院党组的领导下,由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v.cn)、曲靖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qujing.jcy.gov.cn)、曲靖市检察院局域网发布。公告发布时间距报名开始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9月18日(4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60号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附楼305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其中2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同时提交电子版(JPG格式)。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7)历年公务员考核情况证明;

(8)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9)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报名、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出示健康绿码。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遴选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规定比例,裁减相应遴选计划。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检察业务知识、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试题的命制、制卷、阅卷等工作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封闭完成。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2日由考生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到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10天内,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面试比例不足3:1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进行现场录像,保存至遴选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为25分钟。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期间内身份证、毕业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需要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请,否则将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4.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 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具有考官资格证的考官不低于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一,并邀请2名纪检监察人员参与监督,进行全封闭面试。

5.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进行公告。

(五)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惩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详见《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4)。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数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经历业绩评价人员。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或达不到2:1的,按实际人数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具体要求:应该注重写实,主要体现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参与或共同完成的工作,应如实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简要介绍历年年度考核、受奖励表彰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等内容;同时结合工作经历,进行简要的自我评价,说明主要特点和不足。个人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名专家组成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规定的网站进行公告。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按照2019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由遴选单位统一组织拟遴选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市检察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七)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在规定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符合遴选条件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各环节均可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缩减或取消相应遴选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我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曲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74-3396031(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4-3396037(曲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3128969(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六、其他

本方案经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曲靖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一: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岗位计划表.xls

2.附件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3.附件三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附件四:曲靖市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xls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31日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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