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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贵州水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生考试招68人(2)

2016-08-05 11:33:51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水城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水城县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贵州水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生考试招68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五、考调程序和步骤

  考调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与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一)发布公开考调公告

  在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lps.gov.cn/)、水城县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微水城”、“水城人社”等上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6日--8月18日(截止2016年8月18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上传资料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

  将本人所报职位要求的所需材料扫描件打包发至报考单位邮箱进行报名(单位邮箱详见《职位一览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3天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水城县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公布。

  3.报名时上传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

  (3)近两年(或三年)年度考核表原件扫描件1份;

  (4)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

  加盖公章(教师报考还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原件扫描件1份;

  (5)《报名表》电子档1份;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原件扫描件1份;

  (7)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原件扫描件1份;

  (8)事业单位人员录(聘)用审批表原件扫描件1份;

  (9)报考职位的其他报名条件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扫描件1份;

  (10)以上资料请报考人员以压缩包的形式上传(压缩包以本人姓名加报考单位名称及代码、加职位代码命名)。

  4.报考人员自行在水城县政府网上下载打印《报名表》,将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后,经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教师报考还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资格审查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简章》的规定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须达到2︰1(含2: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将对考调计划进行调减或取消。若考调职位被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报名表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不关注公告信息或因本人电话联系不上、关机、无法接通等原因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工作不力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及后续相关环节的,除取消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考调资格外,将严肃追究资格审查人员的责任。

  六、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9︰00--11︰30;

  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水城县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报考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同时提交报名时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取原件)。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有效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并列报考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笔试成绩最后1名的报考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参加面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为0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缺考或成绩无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为县考调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工作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由体检医生签字和体检医院盖章签字确认;对于体检当场能出结果的体检项目,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体检当场不能出结果的项目,首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由考调办统一组织复查一次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束后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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