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铁岭党建发布:辽宁省选调生选拔、使用和管理办法(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第十八条 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对选调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制定培养使用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好选调生的调训,定期对选调生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研究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接收部门党组(党委)在选调生的培养使用方面负主要责任。负责抓好选调生的教育培养,全面掌握选调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情况,协调解决有关工作待遇和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做好选调生的选拔使用等工作。
第二十条 乡镇(街道)和选调生工作单位主要负责选调生的培养和日常管理。要按照有利成长、方便管理的原则,给选调生安排工作岗位和分配工作任务,确定联系培养人,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选调生的工作和思想情况,并根据选调生的德才表现提出初步使用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