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江苏省镇江市委组织部发布:江苏镇江市选调生培养管理暂行办法(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三)调配权限。选调生到市级机关或跨辖市、区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调配。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选调生的调配使用。
选调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后,应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四)档案及信息库管理。选调生的人事档案,由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和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市委组织部、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和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要建立选调生工作档案和选调生信息库,每年八、九月份要结合选调生考核工作对选调生信息库集中进行更新。
(五)动态管理。选调生队伍实行优胜劣汰制度,对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的选调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列入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名单的选调生,其培养、管理和使用依照《镇江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暂行办法》执行,不再列入选调生日常管理。以上选调生继续掌握名单。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委组织部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调整出选调生队伍: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拒不服从组织调动和自动离职、辞职的;
3、思想动摇,不愿意继续在基层工作锻炼的;
4、自行工作调动、自费出国(出境)和脱产读研究生的;
5、两个以上单位(岗位)工作锻炼,连续五年组织考察情况一般且发展潜力不大的;
6、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担负繁重工作任务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选调生培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