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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新绛县公开选调文秘法律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2016-03-15 14:40:14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新绛县政府公众信息网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新绛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2016山西新绛县公开选调文秘法律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为选拔优秀文秘人才和法律人才,充实加强县政府办公室事业人员队伍,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全额事业工作人员11名,其中文秘岗位9名,法律岗位2名。

  二、选调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文秘(法律)工作,事业心、责任心强;

  4、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写作水平和组织文字的能力;

  5、有一定分析、认识问题的能力,并能够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口头表达能力强。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新绛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开支的工作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文秘岗位的,专业不限;报考法律岗位的,专业要求法律及相近专业);

  3、年龄要求:文秘岗位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法律岗位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3年3月10日以前正式参加工作),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试用期不定等次视为称职或合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的。

  5、与选调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编辑:he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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