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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安局选调生招聘23人

2017-07-30 09:17:11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安局选调生招聘23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人数为23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详见《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呼和浩特市及各区(不含5个旗县)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学历条件和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7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

  7.具有《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 选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9:00至8月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下载打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表》, 正反面打印)。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认真准确填写、核对《选调审批表》,并按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传真电话:0471-6699691)。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选调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31日9:00至8月7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考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2017年7月31日9时至8月8日17时期间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各选调职位报考人数与拟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放宽选调资格条件、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核减选调人数、取消选调职位等方式进行职位调整。对取消选调职位的已缴费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8月17日9时至8月18日17时,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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