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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调生招聘30人(2)

2017-06-26 09:50:13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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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考试

  选调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7月下旬登录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看面试公告及相关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选调审批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参加工作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及有本人姓名页的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照片三张,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最后1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如2名及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考生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考试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由第三方加试一场面试,考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为2:1。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专人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认可程度。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参加工作有关材料,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可在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考察期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根据报考人员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心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进入职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择优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公示。

  (二)岗位考察期。拟录用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拟录用人员在选调单位考察期内,原单位不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级。经试用不适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岗位的,由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原单位沟通协调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办理相关手续。考察期满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七、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的,对于提供弄虚作假证明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选调资格、今后不得参加选调考试、通报批评、处分等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遴选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负责解决,可能出现以上问题者建议慎重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71-4669378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471-3697650

  技术咨询电话:0471-369046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及网络技术支持:

  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相关新闻:2017年6月选调生考试公告汇总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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