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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生招聘16人

2017-06-26 09:58:49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网发布:2017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生招聘16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人数为16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呼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非参公的事业编制)7名、呼市五险核定稽审中心3名、呼市技工学校2名、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1名、呼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1名、呼市职业介绍中心2名(具体职位详见《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可登陆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进行查询。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在编在岗的呼市所属(含9个旗县区)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八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日)。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学历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市人社局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7日9:00至7月2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hh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选调审批表》),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人员将《选调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选调审批表》传真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教育科(传真电话:0471-3956225)。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选调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选调审批表》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选调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陆网站查询报考结果,并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于7月4日12:00前登陆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笔试考务费100元/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职位调整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拟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职位或相应核减计划选调人数。选调职位取消的报考人员,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7年7月7日至7月14日间,完成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汉文制卷,须使用汉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本次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后5日左右,报考人员可登录呼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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