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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2006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加快建设高素质的选调生干部队伍,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6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鲁组通字[2006]2号)精神,2006年济宁市继续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在选调范围上,不限生源、不限户籍,凡符合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6年应届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优秀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除外),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归国应届优秀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均可报名。全市计划选调50名(其中,研究生5名、本科生45名)。专业重点是经济管理、外经外贸、城市建设与规划、金融、中文、计算机、信息技术、法律、环境保护、机械制造、新材料、煤炭开采、化工、外语、财会、农学、卫生管理、旅游管理、文物保护和生物工程等。
二、选调条件
1、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学金。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校级以上“三好学生”,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国重点大学的本科生和少数民族考生,可放宽到班级委员以上学生干部、院系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
4、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生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06年1月1日,即应分别为1982年、1979年、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省内高校(包括教育部直属驻鲁高校)的推荐报名工作,由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院系党组织在宣传发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高校党委组织部推荐符合选调条件的人选。省外高校的学生主要通过信函方式报名。报名材料主要包括: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⑵学校统一签发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复印件1份;⑶身份证、奖学金证书、“三好学生”证书、学校签发的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考生将上述材料直接邮寄到中共山东省济宁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邮编272045)。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到2月28日结束,省外高校学生的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按照《简章》公布的选调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省委组织部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3月18日上午,省委组织部在济南集中组织录用资格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事项在准考证上注明。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考试成绩于3月下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sdbys.cn)、济宁党建网或雅虎城市济宁网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我市的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安排在4月中旬,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前全面审查进入面试范围考生的报名材料和证书原件。
5、考察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组织列入考察范围的人选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4月下旬,市委组织部派考察组到高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织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审批表》一式三份。
6、研究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结果,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济宁党建网和雅虎城市济宁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根据公示结果,市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被选调的学生,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学生本人不得另找工作,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安排使用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安排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博士研究生安排到市直综合部门,先到基层对口部门挂职锻炼1年。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生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直部门工作。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选调生,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职务。安排到县(市区)直部门工作的选调生,关系落在县(市区)直部门,先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挂职锻炼不少于1年。
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团委系统的考生请直接到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和团省委联系报名。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登陆济宁党建网、雅虎城市济宁网或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在报名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直接与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15号,联系电话:0537—2967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