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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东安县人民法院选调生招聘8人公告(2)

2017-11-07 10:59:24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湖南东安县人民法院选调生招聘8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相关职位笔试、面试的成绩折算比例计算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最终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场算分确定并公布。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内容为报考资格复查和德才表现,考察标准按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办法执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方案原则上应包括:1、查阅本人档案核实年龄、学历、身份是否符合报考要求;2、与所录用人员分管或主要领导面谈,了解所录用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县法院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进行。

  如有自愿放弃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录用计划缺额时,则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但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调入

  考核合格者,在东安县人民政府网、东安法院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的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由县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入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东安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若有舞弊和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法院政工室:15111668987、13574650916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法院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派人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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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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