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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娄底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选调生招聘5人(2)

2017-08-28 09:28:58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湖南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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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对象以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选调)计划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折算后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综合成绩均按第三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体检医院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得超过1次。如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一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时并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到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公职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检查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⑦有其他不宜选调、招聘情形的。

  六、公示:

  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综合成绩、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和经考核合格后的拟招聘(选调)对象,经招聘(选调)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均在娄底人事信息网上公示,其中笔试成绩、综合成绩,拟选调、招聘人员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放弃造成招聘(选调)计划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调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及时转正定级,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调入)资格。

  八、招聘(选调)纪律

  1、对不按所需岗位要求、规定资格条件以及规定程序进行招聘(选调)的,其招聘(选调)结果无效并责令清退所聘用(调入)人员。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试应聘人员(包括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调入)资格;对已办理聘用(调入)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人事招录相关纪律规定。参考人员在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0号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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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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