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云南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公开选调教师公告(9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3)填写报名信息
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保自身符合所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并能够确保后续资格复审时能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以供审查。
(4)提交报名信息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1寸彩色标准半身免冠正面电子照,方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确保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5)报名资格审核
计算机自动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国(境)外学历的报考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对专业限制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向所报考的选调单位(社会事业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对报名资格通过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岗位计划表》)。经过社会事业局审核后,报考人员将获得由社会事业局提供的信息校验码,填入对应校验码后即可通过计算机审核(校验码由社会事业局审核无误后发放,一人一码,如果报考人员填入虚假校验码,后续资格审查时将以填写虚假信息处理)。
(6)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
报考人员在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后,进入缴费页面,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注意,此时需要立即进行缴费,如未缴费,后续将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并缴费】。
缴费费用为50元/科/人。因个人原因选错、漏选、多选报考岗位,错填、误填个人信息导致不能参加后续选调程序,由考生本人负责,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缴费成功后按照提示对信息进行截图保存。
4. 报名要求:
(1)每个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将取消该选调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选调的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均以毕业证专业为准。
(3)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须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应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及时提交报考申请,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报名人员较多造成网络拥挤而运行缓慢,且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三)笔试
1. 笔试方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 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测试》一个科目,考试类别为教育类(D类)。满分为100分。
3.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4. 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个人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公示期内申请查疑。
5. 考试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请参加考试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工作。
(四)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2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出现选调计划数与进入审核人数低于1:2比例的岗位,可进行资格复审。若出现等额情形,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2. 资格复审方式
由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同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附件2)。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其余所需材料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根据岗位要求确定,并提前通知资格复审人选。
(五)面试
1. 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当天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 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安排。
3.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 考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笔试或面试的方式确定。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信息将在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岗位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 考察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式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为自费。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五、 公示和调动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名称、拟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由达到考察及体检条件的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的;
(二)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 工作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选调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选调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及云南考试招聘网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亲笔签字的书面放弃申请。
(四)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 其他事项
(一)拟选调人员须服从社会事业局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二)在办理调动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选调资格。
(三)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
(四)疫情防控 :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由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技术服务电话:13888740104
报名咨询电话: 苏老师15025110797
李老师13987683531
纪律监督举报电话:0871-66257826 0871- 67431200
附件:
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7日
原标题: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2021年公开选调 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yzh.km.gov.cn/c/2021-06-07/522377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