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11:43:22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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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入是否扣除成本?
“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应纳税所得,应该是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有必要允许扣除。”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指出。
在分类征税模式下,同样收入适用不同税率和计税方式,存在不公平;将四项收入综合后,适用统一的计征模式,却导致部分人群税负可能会提高。
在现行分类计征模式下,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大体适用20%比例税率,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为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
“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为收入的20%,因为像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收入,需要有劳动付出,这些劳动付出的成本允许在收入中进行抵扣,类似经营收入允许扣除经营成本。”刘剑文指出。
现在个税法修订案中并没有允许比例扣除的规定,四类收入综合之后每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为六万元(即5000元/月)。
叶永青指出,特许经营权是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有劳动所得的属性,但基于无形资产权利所得又类似资本所得,将特许经营权所得完全纳入劳动所得适用综合税率,他认为有些武断。特别是税率提高后,又没有匹配合理的费用扣除和优惠,可能会对个人知识产权创造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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