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四川省委组织部发布:2004四川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3),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七)考察面试。省委组织部组织考察面试组对确定为考察面试的人选进行考察面试。根据考察面试情况量化评分。
公布考察面试成绩。
(八)笔试。根据考察面试成绩,分学校按拟参加笔试人员数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公布笔试成绩。
(九)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察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加权综合,依次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布综合成绩。
公示拟录用人选。
(十)体检。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省委组织部委托高校组织到统一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按照规定进行体检。拟录用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进行。
(十一)签订就业协议。省委组织部与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签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考上当年研究生的,可尊重本人选择。
第四章 分配派遣
第六条 选调生一般应分配到有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乡镇、街道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作。原则上不派遣到籍贯和出生地所在的县(市、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直接派遣到县(市、区)、市(州)及省级党政机关。
分配方案由省委组织部下达到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
市(州)委组织部及省级部门干部(人事)处将再次分配结果报省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