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17 09:20:13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发布: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招聘200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一、招考计划
根据全省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需要,2018年计划面向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招考选调生村官200名(招考计划详情点击)。
二、招考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专业、不限户籍。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考范围。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优良,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具有相应学生干部经历;
(二)2018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能够如期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三)本科生年龄18-25周岁(1991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18-28周岁(1988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18-30周岁(1986年11月22日至1999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四)具备相应报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应学生干部经历”是指: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班级委员或党(团)委(支部)委员、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院级社团副职以上职务,且担任上述职务时间满一个学年以上。
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距服务期满不足一年的或者服务期满一年内的,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缴费确认
2018年选调生村官招考与全省四级联考、紧缺职位、人民武装学院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学员的招考同时开始报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之一报考,不得兼报。具体安排: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7年11月22日0时—11月27日17时。报名入口及注意事项,点击进入>>>
2、资格初审
时间:11月27日17时—12月1日24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职位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6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2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12月8日24时。
4、缴费确认
时间:12月2日0时—12月11日24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及准考证
时间:2018年1月2日9时—2018年1月7日24时。准考证打印入口及注意事项>>>
(二)笔试
笔试由省统一命题,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三)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机关在各招考职位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计划3名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考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及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2018年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者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市、区)可以设置面试分考场。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以下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八)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8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执行。
附件: (编辑:liap)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