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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选调生招聘8人(2)

2017-02-20 10:06:11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衢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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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考察。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总成绩,其中市社保局财务管理和市劳动监察支队劳动监察岗位按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80%合成百分制总分,市就业局综合管理和市人才开发办综合管理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百分制总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如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考察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转任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后,该职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依次递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有下列10种情况的人员为考察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在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经考察发现本人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10)有不适宜选调其它情形的。

  7.研究确定。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的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会议研究,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选。

  8.体检。对党委会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可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9.公示和录用。体检结束后,对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公开选调公务员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吴招明同志任组长,王国忠、牛建彪、杨雪夏、蒋天臻、向雄、陈志军、姜红生为成员。

  2.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参加考察人员要客观公正、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尊重考察结果和民意,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3.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负责对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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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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