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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师范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通知

2015-01-09 09:22:07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华图教育发布:2015辽宁师范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通知,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各学院党总支(直属支部):

  2015年辽宁省继续从高等学校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现将选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人自愿,服从分配,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入党时间截止2015年1月25日)。

  2、成绩优良。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居本班级前10名,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水平达到相应标准。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本科生须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研究生具有大学和研究生期间担任班长以上学生干部的经历,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团结同学,遵守纪律。

  5、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1月25日之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1月25日之后出生)。

  6、身体健康。

  选调生推荐人选为辽宁生源。为加强基层法院、检察院人才队伍建设,缓解基层法院、检察院法官、检察官短缺问题,今年继续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定向生、委培生、独立学院学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二、选调名额

  2015年全省选调生名额为400名。其中,从省内重点院校和省外“211”、“985”工程重点院校选调200名,从服务基层计划人员中选调200名。人选确定后,安排到基层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的320名,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80名。

  三、工作程序

  1、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院推荐的方式,经资格审查后,填写《2015年辽宁省选调生报名申请表》,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后,经校党委研究报省委组织部。考察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定向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选调生报名工作,在公开基层法院、检察院岗位需求的情况下,由法律专业学生按生源地申报。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推荐上来的选调生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会同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根据考录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届毕业生,依据笔试成绩,按照省内外高校选调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4、组织体检,进行公示。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调生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对选调生初步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选调生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将初步人选提交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审议。

  5、落实分配计划,办理录用手续。选调生名单经省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同意后,由省委组织部通知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填写《高等学校选调生审批表》,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按照生源地原则,安排选调生到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工作;定向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的选调生,按照基层法院、检察院需求计划和选调生生源地及笔试成绩落实工作岗位。分配计划落实后,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备案。省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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