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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选调生工作公告

2016-04-28 09:33:37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2016年青海省选调生工作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选调生工作的通知》(青组字〔2016〕79号),决定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和“特岗教师计划”,以下统称“四类人员”)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全省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范围及方式

  计划选调200名,主要使用各地区乡镇基层公务员空余编制招录,全部安排到基层乡镇机关工作。

  1.定向选调生80名。从省内三所高校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定向选调60名(每校20名),由各高校党委严格遴选、认真把关后推荐产生初步人选;根据中央关于大学生“村官”工作与选调生工作逐步并轨的要求,从省内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且工作优秀人员中定向选调20名,由大学生“村官”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初步人选。定向选调以各级组织推荐、考察和把关为主,安排参加选调生考试并实行单独招录。

  2.其他选调生120名。从省内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60名,从省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四类人员”中选调60名。由省内外高校和“四类人员”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报名,参加选调生考试并按成绩择优招录。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自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国民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以后出生),四类人员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四类人员”须在基层服务满两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报名当日),考核合格;

  7.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民办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三、选调程序

  选调生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主要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派遣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选调工作通知,同时在青海新闻网(www.qhnews.com)、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www.qh.gov.cn)和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上发布选调生工作公告。

  (二)推荐报名。

  1.定向选调生推荐。突出对人选政治素质的要求。由省内三所高校党委按分配名额以1:1.5比例,从应届毕业生中的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中严格遴选、认真把关,推荐人选名单以学校党委名义报省委组织部;由大学生“村官”工作省级主管部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从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的党员且工作表现优秀人员(须经服务乡镇及县区市组织部门出具鉴定材料)中审核推荐,按分配名额以1:2比例推荐人选报省委组织部。

  2.其他选调生推荐。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名;省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现场报名。“四类人员”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签署服务单位推荐意见,按归口分别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团省委、省教育厅审核后统一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按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标明)。考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加2分。

  (五)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定向选调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应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申报藏汉“双语”并通过省委组织部组织的口语测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加5分。

  (六)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次序,按拟选调名额1: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医院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考察;省外院校应届毕业生,委托所在院校组织人事部门或学生工作部门考察;“四类人员”考生由服务地区组织部门负责考察。

  (八)公示、确定人选、培训。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情况,研究确定选调生名单,在省委党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九)录用和派遣。由省委组织部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实际及各地区岗位需求,在综合考虑选调生综合素质、学历、专业、性别、民族等情况基础上,统筹安排分配并派遣到岗。

(编辑:he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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