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0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滨州”的需要,2008年,滨州市继续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范围、数量及专业
1、选调范围。高校范围,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选调。包括军事院校(地方生),不包括:独立学院(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党校、科研院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毕业生范围,全国普通高校2008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2008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留学生。不包括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省政府委培生除外)、高职生、音体美类毕业生。不限生源,不限户籍。
2、选调数量。省委组织部分配我市选调计划30名(不含系统选调生),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18名,硕士研究生12名。
3、选调专业。本科毕业生: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贸易经济,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农林经济管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给排水工程、土木工程,法学,外语(英、日、朝鲜),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应用生物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航天类,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应用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机械工程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土木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公共管理类,建筑学类,法律,外语(英、日、朝鲜),中国语言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学。
研究生按现在所学专业、本科生按主修专业报名。
二、选调的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2、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知识扎实,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指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任职时间须连续一年以上。对全国“211工程”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4、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1月1日,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应分别为1984年、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三、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学生,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于1月14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随带《
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到滨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厦312房间(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多报或重报取消报考资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收取报名考务费,标准每人80元。对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大学生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大学生,减免报名考务费。
报名材料及要求:
(1)《2008年山东省
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份,由本人如实填写,加盖学校有关部门的公章。报名序号由报考单位统一编写。不能用往年或其他省的报名登记表代替。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不能用自荐材料代替。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的,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按照有关规定,身份证和本人档案中,出生年月记载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4)党员、学生干部证明。内容包括入党时间、担任学生干部名称及起止时间。党员证明信、党支部书记证明信加盖院系党组织公章。学生干部证明信同时加盖院系团组织、学校团组织和校学生工作处公章。入党时间截至2008年1月1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5)《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交部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7)《2008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1份。要求由学生本人签名,不能代签。报名序号由报考单位填写。
(8)学生本人近期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背面写上姓名及学校、专业名称)。
(9)特困生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大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大学生,省内高校的,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省外高校的,提供高校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生证明原件1份和其他能证明特困生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考生将报名材料按照上述顺序整理好,附在《2008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后,交报名工作人员审核。《2008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报名登记表》、《2008年报考山东省选调生诚信承诺书》上的照片与报送的照片,要求是同底版的正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报送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复核后,将委托驻济单位,向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学生统一印发笔试准考证。考生应于考前2日内领取准考证。具体发放地点,将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滨州选调生之家网站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相应减少录用计划。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3、笔试。3月1日,在济南集中组织录用资格笔试。笔试内容是综合知识,注重测试考生的知识面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适应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能力,时间半天。笔试成绩于3月中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sdbys.cn)上公布。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内,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从事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面试在3月下旬进行,全省设定若干面试考点,统一组织面试。
5、考察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录用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4月上旬,由市委组织部选派考察组到高校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组织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审批表》。
6、录用。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由滨州市委组织部确定拟录用人选建议名单。经省委组织部审核后,4月下旬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市委组织部与拟录用人选签订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出现空缺时,在备用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拟录用人选,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分配方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在国家规定的学制内,不能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就业协议视为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四、安排使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选调生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大学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全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
选调生工作单位确定后,省委组织部统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准考证的领取、面试、考察体检及签署协议、报到等有关具体事宜将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滨州市委组织部网站、滨州选调生之家网站及时发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联系。
通讯地址:滨州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滨州市黄河五路385号市政大厦0923室)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