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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海门市选调生招聘后备人才20人(2)

2017-02-03 10:02:17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海门市人事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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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初试,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评人员名单。

  (三)综合考评。对通过初试人员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由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考察两部分组成。

  1、素质能力测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考察。根据素质能力测试结果,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四)确定人选。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公示与聘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有不适宜选调情形或主动放弃的,一次性依次递补。

  四、培养管理

  (一)选调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由海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跟踪管理,享受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五年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每月3000元、1500元标准享受补贴。五年后,在海门购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硕士生每人10万元,博士生每人15万元。

  (二)选调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区镇锻炼,或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专长安排到市级党政机关部门锻炼。

  (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作为重点对象培养;适合在区镇发展的,及时作为区镇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培养;适合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视情推荐担任一定职务。

  对试用期间表现一般、能力不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由其自谋职业。

  (四)定期组织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座谈交流,及时掌握情况。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对其培养、管理和使用等情况进行跟踪,采取动态调整机制,适时提出培养使用建议方案。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信息发布网址:海门党建网(www.zzb.haimen.gov.cn)、海门人事人才网(www.hmrc.gov.cn)。政策咨询电话:0513-81261500。监督电话:0513-82213708。

  六、本简章由中共海门市委组织部、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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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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