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4 09:28:25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延津县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河南延津县委巡察工作机构选调生招聘7人,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县编委《关于县委巡察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延编〔2015〕61号)文件规定,在职数设置内配备干部;
(三)立足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充分考虑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延续性,力争人岗相适;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纪检监察、组织工作及财政审计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
二、选调计划
(一)县委巡察组组长2名,面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公开选调;
(二)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名,从全县县直单位、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开选调。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敢于担当;
3、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4、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二)参加选调巡察组组长职位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任副科职务5年以上或任正科职务3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三)参加选调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6年10月1日);
3、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本人在原单位尚在试用期限内的;
3、省选调生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等,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
4、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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