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清远市水利局发布:2020年广东省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调1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法(修订)》(清府办[2012]91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远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17]54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清远市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处(公益一类副处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十级。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具有干部身份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选调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以附件2为准。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如以研究生学历报考,则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选调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
6.清远市内各县(市、区)的报名人员,须在我市县级(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我省招募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人员在我市基层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7.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9.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有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9月2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清远市水利局办公室电子邮箱(qysw3362925@163.com)。
3.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A4纸双面打印签名后扫描);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个人近年来业绩等有关材料等;
(3)报名者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放行的证明,且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
(4)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电子版。
上述材料均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后发至市水利局电子邮箱(大小控制在20M以内,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
4.资格审核:由市水利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认,通过者由市水利局办公室以电话和短信形式通知考生本人。
5.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所有报名提交的扫描件对应的原件,均需要自行保留,以待正式录用考察时复核,如发现不一致则取消考察资格。
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接受岗位资格要求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等。面试成绩按照各面试官所给分数统计总分计算平均分的方式得出,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考察
1.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出现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所给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顺序名次,则取消本次选调。考察名单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水利局网站等公布。
2.考察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六、体检
1.按照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水利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清远市水利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调剂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选调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原因而出现选调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综合总分成绩合格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九、办理调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入编手续。不愿意接受工作安排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其他
报考人员如具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被选调后暂按专业技术十级聘用。
此公告由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65069。
附件1-清远市水利局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20200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