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20年广东省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聘7名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和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茂名市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7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3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招)聘对象
(一)选聘对象
1.选聘范围:茂名市各区、县级市、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报考选聘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附件1)要求;
④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8日后出生),日期起算含当日(下同);
⑤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9月7日;
⑥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招聘范围: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2.报考招聘岗位的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③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附件2)要求;
④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8日后出生),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⑤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选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获聘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茂名市规定的市直事业单位薪酬待遇,茂南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和电白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的获聘人员执行派出地薪酬待遇。
三、选(招)聘方法
采取笔试、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选(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本次选聘和招聘均不作递补。资格审查贯穿选(招)聘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不符合选(招)聘相应岗位条件,不予聘用。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9月8日9:00至2020年9月10日17:30。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提示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在网上报名后,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是以考生填写的信息为基础数据审核,考生务必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个人信息的不实的,取消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五)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另通知行,请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地址:具体笔试考点在个人准考证注明。
(六)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请于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4.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6.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资格。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选(招)聘程序
(一)笔试及成绩公布
1.考生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内容按综合类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各应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请留意查看。
(二)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三)资格复审
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于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茂名人社”)。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由市医疗保障局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1)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需附上有效的学历鉴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原件、复印件;(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所需的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茂名人社”)。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将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市医疗保障局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防疫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十一、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
4.本公告由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21日
附件12020年茂名市医疗保障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岗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