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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花都区选调生招聘30人公告(2)

2018-01-02 09:24:38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7年广州花都区选调生招聘30人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为方便考生报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电子邮件报名(二选一)的方式参加本次公务员选调。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或不按要求报均视为报名无效。

  (1)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彩色扫描的报名材料(PDF格式)报送邮箱:gzhdgwyk@126.com 。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备齐报名所需材料,到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广州市花都区兰花路1号1号楼2楼1213室,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选调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电子邮件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随同选调公告附件提供;

  (2)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有关职务任职文件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书写本人姓名;邮件报名人员先提供电子照片,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照片;

  现场报名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邮件报名提供以上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并在每份文件名称注明“报考职位+姓名+文件名”。

  报名材料不作退换。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有关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依照选调公告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初审。选调职位专业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执行。初审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工作动态栏目,http://www.huadu.gov.cn/gkml/HD07/index.html)和“花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将视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开考职位,如选调职位的选调人数与该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1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

  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工作动态栏目)和“花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1.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达到8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素质和个性特征等综合素质。

  2.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与笔试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低于1:3可由选调单位决定按实际人数开考或者取消该选调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达到合格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工作动态栏目)和“花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选调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资格,视情况可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组织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组织考察前,报名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证明(或同意考察证明)和加盖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复印件。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人社局工作动态栏目)和“花都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问题的,依照规定取消其选调资格。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区调转录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对象。

  (七)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在我区发出商调函之日起3个月内未完成转任手续的,原则上取消该考生的选调资格。

  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选调人数。

  本公告由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花都区委组织部 (党群线):020-36899077;

  花都区人社局 (政府线): 020-36899084)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xls

  3、广州市花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各单位联系方式表.xls

  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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