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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生招聘1人公告

2017-11-12 09:35:17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佛山市政府网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佛山市政府网发布:2017年广东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生招聘1人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选调范围为全国党政机关具备公务员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职位为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文电法规科(市委法律顾问室)科员。

  二、选调条件

  (一)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由司法部统一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四)限男性。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如未满3年,则每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八)身体健康。

  (九)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蓝底电子照片、曾经起草的文字材料(选取有代表性的)及报刊杂志上发表的署名文章、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政工科(电子邮箱:swbzgk@foshan.gov.cn)。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市委办选调+姓名(例:市委办选调+张三)”。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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