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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东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生招聘2人(2)

2016-08-11 16:10:07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

【导读】华图选调生招聘考试网清远市人民政府发布:2016年广东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选调生招聘2人(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核。测试前进行资格审核,接到笔试通知的考生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需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4)报名表;(5)提交单位同意选调的相关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2、测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另行通知。)

  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纳入体检人员范围。

  3、体检。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我局负责考察。

  5、公示。我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考察采取“一票否决”制。对违反计划生育、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查评价不合格的考生采取一票否决,不予确定为选调对象。

  2、因下列情况导致选调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局班子集体研究,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的名次,可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

  (1)报考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放弃的;

  (4)导致选调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3、本次公开选调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3867722(办公室)。

  4、选调工作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更改事宜,详见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公告(http://www.qydp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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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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