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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湖南省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

2020-05-26 11:38:19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

【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发布:2020年湖南省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选调2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心为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事务性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军民融合办拟在编制员额内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为做好此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在衡阳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成立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具体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

三、选调范围和岗位

全市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次选调2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分别为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公共服务中心综合财务岗位和综合服务岗位各1名,岗位详见《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内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甘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高,具备专业基础知识,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35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未满1年,新提拔的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在现职岗位未任满1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近三年(工作时间未满3年按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智慧党建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发布时间2020年5月25至2020年6月2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衡阳智慧党建网(http://www.hyzhdj.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信息通讯方式不通畅或者本人未能及时关注网站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6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衡阳市石鼓区石鼓路69号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大楼2楼202室,联系电话:0734—8899582。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①签署好工作单位推荐意见的《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两份(双面打印);

②《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证件照)。

《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请登录衡阳智慧党建网下载。

5、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选调办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市委军民融合办领导审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智慧党建网上予以公布。欢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衡阳市蒸湘区红湘北路98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报电话:0734-8628817。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6月8日携身份证到市委军民融合办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具体实施。最低开考比例为1:3,如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或核减计划并予以公告。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笔试内容:综合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综合服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6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时间待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招考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

公开选调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智慧党建网上公布。

(五)体检(时间待定)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智慧党建网公示。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待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1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凡放弃体检(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资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

(六)考察(时间待定)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衡阳智慧党建网公示。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岗位资格条件以及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选调资格。如选调计划出现空缺时,按照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程序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讨论决定

选调办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提出选调对象建议名单,报经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会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衡阳智慧党建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对聘任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符合流动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最低服务年限5年;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调配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中共衡阳市纪委和中共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选调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选调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监督电话

中共衡阳市纪委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纪检组:0734-8628817

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0734-8899582

七、本公告由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市内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表.xls

2.中共衡阳市委军民融合办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来源:

http://www.hyzhdj.gov.cn/gateway/1080869986/1081622635.html?navId=2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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