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图选调生考试信息网人民网发布:福建:5月1日起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微信公众号(huatuv),欢迎加入全国选调生备考交流群:1079603880。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于5月1日起施行。《条例》延长了生育津贴发放天数,规定生育津贴发放天数不少于128天,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每月三十天进行折算;明确了流产假天数,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期98天,怀孕三个月以上流产假期为42天;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育儿假;用人单位每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含妇科检查的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