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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调生时政热点:网店找人“刷单”35万元被没收(2)

2017-11-14 09:58:30 选调生招聘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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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决:没收35万元归国家所有

  顺德法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委托被告刷单,并向被告支付刷单货款,应属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行为,因此原、被告之间有关委托刷单的相关合同关系应为无效。原告依该所谓“合同”约定向被告支付货款应属不法给付。该不法给付,不应受到法律保护并得到司法权的救济。因此,法院的判决驳回了原告彭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网店卖家的“刷单钱”要不回来了,那剩下的35万元岂不是由被委托“刷单”的一方侵占?顺德法院在判决中分析,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原被告串通通过“刷单”获取不真实的商誉、销量,不但不应得到保护,还需受到惩罚,以阻吓同类意图萌生。因此,应施以收缴财产归国家所有的惩罚措施。

  最终,顺德法院在出具民事判决书,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之外,还出具了民事制裁决定书,决定收缴被制裁人依无效民事行为取得的35万元归国家所有。

(编辑:li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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