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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为了正确理解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必须首先考察人类的实践活动。
1.实践活动中的主体、客体与中介
实践活动是以改造客观世界为目的、主体与客体之间通过一定的中介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主体是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客体是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是指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以及运用、操作这些工具的程序和方法。实践活动就是一个以主体、中介和客体为基本骨架的动态的发展系统。
2.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及相互作用的过程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认识关系和实践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不仅仅是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而且也是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也是主体反映客体的过程。所谓认识过程,就是主体在改造客体的实践中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过程。在实践过程中,主体一方面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不断地发展自己的能力和需求,以自觉能动的活动不断打破客体的限定,超越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和客体同时得到改造、发展与完善。这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实质。
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是确立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二是实践主体按照实践目的和实践方案借助一定手段实际地作用于客体,把实践方案变为实际的实践活动;三是通过反馈和调节,使实践目的、手段和结果按一定方向运行。总之,实践活动过程在主体的自觉意识支配下,既能动地变革着客观世界,也能动地改造着主观世界。
3.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整个人类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总之,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是全部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先就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树立实践的应有权威,尊重实践,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就能从根本上保证我们的思想和行动符合客观世界的规律,有效地改造世界。只有尊重实践,才能有力地反对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克服主观主义,防止用空想代替现实、用抽象的原则裁剪实际生活。
4.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认识对实践又具有能动的反作用。认识对实践的反作用集中地表现为它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认识按其性质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由于认识的性质不同,它的作用也就不同。正确的认识对实践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它促进人们通过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获得积极的成果。相反,错误的认识对实践则起消极的阻碍作用,它妨碍人们去积极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如若把错误认识变为行动,就会造成实际的危害。
实践决定认识和认识指导实践是一个统一的过程。主体总是在实践中认识,又在认识指导下实践。离开实践就没有认识,实践又总是包含着认识作为它的构成因素。认识在实践中产生、发展和接受检验的过程,同时就是它指导实践、发挥认识功能的过程。认识和实践统一的基础是实践。正确地认识和把握认识和实践的关系,是我们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内在根据。